自全县“以案为戒”警示教育开展以来,霍山县委编办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县警示教育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以案为戒”警示教育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责任落实到位。迅速成立县委编办“以案为戒”警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以案为戒”警示教育动员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以案为戒”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具体业务专人负责”的原则,对“以案为戒”工作责任进行分解,制定“四项行动”任务清单,与干部职工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状,将“以案为戒”警示教育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推动警示教育活动纵深开展。
思想认识到位。对照每周警示教育工作提示函,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利用“以案为戒”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每周工作例会等方式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系列书籍,《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理论学习。同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结合个人自学和工作实际,围绕“赓续红色血脉、弘扬廉洁文化、永葆清廉本色”,“为民用权、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等专题开展交流研讨,进一步巩固理论学习成果,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题学习4次、交流研讨3次,撰写研讨材料21篇,心得体会8篇。
警示宣传到位。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朋友》,到独山镇六霍起义纪念馆开展“以案为戒”警示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活动,常态化学习警示教育读本,以近年来被查处的刘胜、段贤柱、武克贵等严重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为镜鉴,聚焦主责主业,引导每一名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努力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要求干部职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拒腐防变能力,筑牢党员干部廉政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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