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无抚养人儿童的慈善捐助工作怎么做?迎驾慈善基金会在多年开展慈善捐赠活动中,创新开展“四方共保”的“事实无抚养人儿童成长捐赠项目”机制,高效解决了儿童在学习、生活、心理教育等方面的难题,为该类儿童快乐健康成长铺平了道路。2月21日至22日,迎驾慈善基金会联合县民政局赴霍山中学、佛子岭镇中心学校、衡山镇中心学校、黑石渡镇中心学校等学校举行捐赠签约仪式,为20名孤儿送去助学款63000元。该项目的最大特色在于:由迎驾慈善基金会、县民政局、所在学校、监护人四方签署协议,共同确保儿童成长成才。迎驾慈善基金会理事长张平、秘书长朱红霞,县民政局项目负责人涂传锋和当地乡镇、学校、受捐赠学生及监护人参加签约仪式。
去年底,迎驾慈善基金会本着“弘扬爱心助学精神,关心贫困学生,为培养国家有用之才”的宗旨,决定帮扶一批品学兼优的事实无抚养人儿童为主的家境困难的学生,使其在学业成长中减少经济困扰,从而顺利成长完成学业。在调研过程中,迎驾慈善基金会了解到,这些儿童在学校和家庭生活中将面临着长期的生活困难,若仅仅救助一两次,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同时,由于这些儿童缺少父母关爱,心理上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自卑、内向等特点。基于此,迎驾慈善基金会认为,仅靠一家组织单独救助或临时性救助很难确保这些儿童很好地完成学业。于是,迎驾慈善基金会联合县民政局进行多次交流讨论,决定创新慈善方法,用“四方联合签定协议”的方式来长期共同帮扶,协议要求迎驾慈善基金会给每位学生每学年资助3000元-5000元(其中义务教育阶段3000元,高中阶段4000元,大学阶段5000元)。基金会和县民政局有权了解掌握捐助对象的家庭生活及在校的学习情况,并定期或不定期到学校、家庭实地了解被助者,协助学校及监护人做好被助者德智教育。各所在学校应将被助者进行单独监护和心理梳导,引导他们将爱心化为学习的动力,努力掌握知识,开拓眼界,放宽胸怀,做有理想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协议》规定,被助者如无故退学或因违规违纪被学校辞退,学校有责任义务告知基金会和县民政局,且协议自动终止。
在各个学校的签约仪式上,张平、朱红霞详细介绍了项目设立的初衷,希望受捐助儿童们勤俭自立,勤奋求学,五育并举,全面发展,做新时代建设的栋梁之材。当地乡镇和学校负责人表示,要鼓励学生们要树立远大的理想,努力学习求知、做人、做事、共处的本领,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争做新时代好少年,将来以优异成绩报效祖国、回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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