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文件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作用,县民政局及时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综合采取临时救助等措施,多措并举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
霍山县在疫情防控期间审核审批新增农村低保26人,新增城市低保6人,特困供养3人,发放临时救助240人、52.07万元。按序时进度发放2月农村低保8820户12694人、发放低保金424.6万元,发放城市低保1507户2034人、发放城市低保金86.8万元,发放特困人员供养2660户2692人、发放特困供养金165.7万元,发放1月份价格临时补贴17791人次、发放资金92.5万元。
(一)加大摸排,主动发现。县民政局结合实际,按照“网格化管理、小单元作战”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干部、村和社区工作人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网格员的作用,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方式开展滚动摸排,对因疫情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建立台账,明确包保责任,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全县通过电话、微信、qq、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对孤寡老人、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走访慰问5014人次,上门服务834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一次性口罩、酒精、体温计等4468件;
(二)优化流程,依规办理。在政策规定内,加快救助进度、简化审批环节、优化核定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全面打通疫情防控的社会救助绿色通道,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扶尽扶。防疫期间共审批审核农村低保26人,城市低保6人,特困供养3人。
(三)精准施策,有力救助。实行直接救助和先行救助相结合。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困境儿童患者根据需要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对其他生活困难患者,乡镇(经济开发区)全面及时启用临时救助备用金,开展先行救助。对因疫情及疫情防控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以救助,在疫情期间共计临时救助240人,发放临时救助金52.07万元。
(四)及时帮扶,科学防疫。借助各类社会力量,通过代购代送等方式,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物资。对困难群众,开展针对性防疫宣传和帮教。全县对特殊困难人员走访慰问1114人次,上门代购代送服务20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口罩、酒精、体温计等4198件。
(五)定期探访,加强关爱。严格落实困难群体关爱制度,组织力量对困难群众进行定期探访慰问,通过“一对一”精准帮扶,落实监护照料责任,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干预、及时救助”,切实做到全县困难群体关爱全覆盖、无死角,杜绝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截止目前全县对困难人员“一对一”精准帮扶5319人。
(六)整合资源,保障生活。积极整合资源,确保救助资金有保障、服务有人管,加大困难群众的疫情防控防护用品和生活物资保障,密切关注疫情对市场供求的影响,做好居民生活必需品保供调度,防止物价过快上涨影响困难人员生活。强化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让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疫情防控期间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7791人次、发放补贴资金92.5万元。
凯发旗舰厅官网的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