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市委“以案为戒”警示教育第三巡回指导组组长、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韩旭率指导组一行来我县检查督导“以案为戒”警示教育工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郑国珍陪同。
座谈会上,韩旭听取了县委关于“以案为戒”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前往县检察院进行实地督导。
韩旭对我县迅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聚焦四项行动的特色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他要求,要严格对照任务清单,抓好“规定动作”落实,创新“自选动作”,确保警示教育开展有声有色。要以刘胜、段贤柱、武克贵等人为镜鉴,树牢廉政法纪意识,真正做到以案为戒,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要强化权力监管,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协作,织密监督网,切实规范权力运行。要拓宽监督渠道,落实源头管控,抓好全过程监管,发挥干部日常监督作用,灵活运用大数据监管,不断完善监督体系。要加强制度建设,树立鲜明用人导向,不断完善选人用人制度。要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要充分挖掘霍山本土红色资源,推动红色文化与廉洁元素深度融合,推动警示教育走深走实、入脑入心。
郑国珍表示,将以此次督导指导为契机,按照市委巡回指导组指示要求,进一步把握重点、明晰思路、加强督导,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推动我县警示教育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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