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城区道路拥堵状况,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2022年2月1日起,对城区部分路段实施禁止、限制通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禁行限行车辆。所有重、中型载货汽车(黄牌),低速货车(含农机车),专项作业车(含混凝土搅拌车),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含挖掘机、装载机、吊车等)及拖拉机。
(二)禁行限行区域。迎宾大道(不含)--潜台路(不含)--北外环(不含)--安园大道(不含)四条道路构成的封闭区域,即城区中心区域范围,禁止、限制货运车辆通行(详见附件霍山县城区货运车辆禁行限行范围示意图)。
(三)禁行限行时间及车辆类型
1、每日0:00至24:00禁止所有重中型拉运砂石、渣土汽车(黄牌)等通行。
2、每日5:00至22:00限制重中型载货汽车(黄牌),低速货车(含农机车),专项作业车(含混凝土搅拌车),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含挖掘机、装载机、吊车等)及拖拉机通行。
3、因生产生活、重点工程建设等需要,确需在禁行限行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货运车辆,应提供有关证明申请办理通行证,按指定的路线、时间通行(原已申报的需重新申报办理)。
(四)禁行限行措施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等应急管理车辆以及清障车、垃圾运输车、道路养护车、洒水车、清扫车等车辆不受禁行限行区域、路段限制。
2、进入禁行限行区域、路段通行的货运车辆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
3、对违反货运车辆禁行限行管理规定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4、公安机关将根据交通管理及应急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适时调整禁行限行区域、路段、时间、车辆类型等。
特此通告。
霍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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