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9日霍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太原为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
余宏昆为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杨毅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袁君担任的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职务;
汪昌陆担任的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余宏昆担任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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