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跨省应用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90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起,全省将统一使用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第二代社保卡)进行就医结算,并逐步推进跨省应用,同时停止使用第一代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第一代社保卡)。经研究,决定我市从2017年1月1日起停用第一代社保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市发行的第一代社保卡(社保卡卡面印有“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字样,且不带金融功能)将于2017年1月1日零时停止使用。
二、未申请办理第二代社保卡(带有金融功能)的参保人,请尽快到参保地社保卡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三、已申请第二代社保卡但未领到卡的参保人,可通过“六安人社”微信公众号(lahrss)或12333转人工服务(工作日期间)查询制卡进度。
四、已领到第二代社保卡尚未激活的参保人,请尽快到参保地社保卡经办机构激活所持社会保障卡并修改密码,卡激活后,医保个人账户自动转入第二代社保卡,第一代社保卡同时自动作废。
五、使用第一代社保卡(含代用卡)正在登记住院的,第一代社保卡不停用,待结算出院后第一代社保卡自动停用。
六、未领到第二代社保卡或在申请补(换)卡期间,参保人急需用卡,可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到参保地社保卡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障卡临时卡(有效期3个月)。
七、市及县区社保卡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12333、3376216(市社保卡管理中心)
5150753(金安区人社局)
5150663、5150665(裕安区人社局)
6490712(叶集区人社局)
2717270(霍邱县人社局)
8689612(舒城县人社局)
7060197(金寨县人社局)
3912172(霍山县人社局)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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