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高桥湾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推进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经县“两集中、两到位”领导组研究决定,将县直35家单位的349项政府权力项目纳入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驻原则
以依法行政、优化政务服务为目标,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总要求,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进驻中心行政权力项目,维护公众合法权益。
(二)应进必进原则。列入《霍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霍山县县级政府权力清单》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全部进驻中心集中受理。
(三)便民利民原则。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权力清单中凡是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权力事项都要进驻中心,所有进驻的权力事项,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对于在办理行政审批等项目时应同时缴纳相关资金的行政征收事项也一并进驻中心办理,不相关、不方便在中心征收的资金项目不进驻中心。
二、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进驻中心办理的权力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县政府将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进驻的权力事项真正做到在中心办理。
(二)进驻中心的权力事项一律纳入权力运行平台办理,办理流程要进一步优化,办理时限进一步明确,最大限度地减少办理环节,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三)根据各单位入驻中心项目的多少、办件量的多少,科学合理配置进驻中心人员。对于项目少、办件量少的部门,尽量纳入中心综合窗口办理。除车管所窗口保留外,各单位自行设立的办理窗口一律取消。
附件:霍山县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权力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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