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8日霍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储成炉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储成炉同志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夏明志同志的县人民法院西城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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