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和执行党的关于统一路线的方针、政策,向县委及时反映工作情况,提出开展县级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承担县委及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有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4、监督和检查全县统战政策执行情况,指导乡镇党委和有关单位党组织开展统战业务工作。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全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发挥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做好无党派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
6、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联系、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中的代表人物。
7、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绩的宣传工作。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我县籍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华人中的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8、指导工商联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建议。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2016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霍山县委统战部2016年度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
三、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18537元,都是财政拨款收入。
四、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18537元,其中基本支出828537元,项目支出290000元。
五、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为47000元。其中:公务接待经费支出为70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为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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