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和执行党的关于统一路线的方针、政策,向县委及时反映工作情况,提出开展县级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承担县委及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有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4、监督和检查全县统战政策执行情况,指导乡镇党委和有关单位党组织开展统战业务工作。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全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发挥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做好无党派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
6、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联系、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中的代表人物。
7、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绩的宣传工作。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我县籍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华人中的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8、指导工商联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建议。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霍山县委统战部2014年度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无下属单位。
三、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收入总计130.2万元,支出总计130.2万元。
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0.2万元,都是财政拨款收入。
五、2014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0.2万元,都用于基本支出。其中人员经费84.5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5.7万元。
霍山县委统战部2014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决算数 |
合 计 | 11.3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6.35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4.95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95 |
公务用车购置 |
|
二、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霍山县委统战部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为6.35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6.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开展“同心示范工程”等公务往来支出,共接待341批次346人。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
(二)无因公出国出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95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政策调研等。2014年,本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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