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城区重点工程施工及执法管理环境,切实解决阻挠施工、强装强卸、违法建筑、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确保重点工程建设顺利开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为期3个月的县城区重点工程施工及执法管理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东淠河治理南岸加固工程、南北城河综合治理、纬六路、纬七路、与儿街路、县污水处理厂二期、中兴路农贸市场改造及周边排水工程、潜台路西侧安置区、邓家巷安置区、花园南路安置区等重点工程及城区城市管理执法环境。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区重点工程施工过程中强揽工程、乱设障碍、漫天要价、阻碍工程建设,违者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肃查处城区违法建设、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等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对暴力抗拒、阻扰依法执行公务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教育疏导,城区重点工程所在社区和村组要积极支持配合工程建设和执法管理,为城区工程建设及执法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霍山县城区重点工程施工及执法管理
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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